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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001236)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20:01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一章 总则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薪酬工作 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包含)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 半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公司 1/3 以上的董事提名,经 董事会过半数选举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委员会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