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电力(01816)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2025-10-28 20:1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8]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任职资格与解聘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董秘[9] - 解聘董秘应具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公告[10]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权限 - 董秘协助董事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披露等[13]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董秘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15] 信息管理 - 非董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15] 其他规定 - 聘任董秘应签保密协议,离任后仍需保密[10] - 董秘及代表需按要求培训,接受指导考核[17][18] - 规定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批准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