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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和顺电气和顺电气(SZ:300141)2025-10-28 20:42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提交计划,董秘在计划交易日前给出意见[9] - 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报告表,公司2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0] - 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限售规定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14]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14] 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及时申报证券账户及变动情况,严禁账户交他人操作,多个账户应合并为一个[20] 股份锁定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17]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20] - 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2] 违规处理 - 任期内三次违反制度买卖股份,董事会有权撤换[24] - 违规买卖所得归公司,公司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24] - 涉嫌违规交易,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锁定名下股份[21] 其他 - 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锁[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