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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和顺电气和顺电气(SZ:300141)2025-10-28 20:42

董事变动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务确定与解除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 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特定情形董事职务[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董事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 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董事正式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