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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 行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赋予的 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的权限包括: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 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