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600011) - 华能国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为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士")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根据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本公司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相关人士。相关人士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 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禁止的方式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规 避本办法。 相关人士亦不得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从事禁 止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包括任何已发 行之股份、债券、可转换或交换债券以及以本公司股份为基础所发行的结构性产品等)。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人士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相关人士离职后半年内; (二)相关人士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