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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3006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达安中达安(SZ:300635)2025-10-28 20:4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 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