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达安中达安(SZ:300635)2025-10-28 20: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条件之一[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罢免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相关责任与规定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2]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38] - 独立董事被公司免职且认为理由不当应向深交所报告[2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3]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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