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 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融资租赁的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虽不符合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