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3]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50%股份可实际控制的公司[3]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审批与处理流程 - 主合同条款变更或债务展期需重新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中心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采取措施[2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0]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并通报董事会[20]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0]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经办部门通报董事会秘书[21]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决议及时公告[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及时披露[23]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等给公司造成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30]
ST中青宝(3000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