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3007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中国 北京 2025 年 10 月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第一条 为规范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长 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