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3007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信息披露制度 - 适用于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部等多类人员和机构[4][7]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8] - 股东等持股百分之五以上需履行披露义务[7] - 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10] 披露文件与时间 - 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9]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3] 财务审计与报告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 每年须按《香港上市规则》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16]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3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重大事件[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33]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资助)超30万元需披露[5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资助)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51]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按上市规则履行相关义务[53] 其他披露情形 - 给予某实体贷款按资产比率计算超逾8%等需公布信息[54]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55] - 公司一次性签署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5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59] - 预计无法保密定期财务数据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62]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69]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定期报告等[70]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67] 保密与特殊处理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明确各层级保密责任人[8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6] - 特定信息暂缓、豁免处理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88] 投资者关系与监管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活动需建完备档案[91] - 证券事务部收到监管文件先报董秘,董秘通报或组织回复[92]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