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特定除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特定除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1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18]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决议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5] 关联交易披露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31]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等多项内容[34] H股规则关联定义 - H股上市规则下,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关连人士包括董事等,主要股东指有权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37] 关连交易计算与豁免 - 计算关连交易类别涉及资产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股本比率[49][50]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会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可能为24个月[51] - 交易百分比率低于0.1%可获全面豁免[55] - 交易百分比率低于1%且因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成为关连交易可获全面豁免[55] - 交易百分比率低于5%且总代价低于300万港元可获全面豁免[55] - 交易百分比率低于5%可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56] - 交易百分比率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可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56] 持续关连交易规定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三年,特殊情况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59] - 每项持续关连交易需订立最高全年金额,且获股东批准[5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无豁免关连交易需获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64] - 香港联交所豁免召开股东会需无股东放弃表决权且超50%表决权股东批准[64] 其他规定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审核持续关连交易并在年报确认[65] - 发布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将通函预期定稿送香港联交所审阅,经确认后送交股东,通函需备有中、英文版本;修订或补充通函及/或提供有关资料应于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送交股东[67] - 关连交易获股东会批准方可进行,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连人士须放弃表决权,公司须于会议后首个工作日开市前公布投票表决结果[68] - 非豁免的持续性关连交易需订立全年最高限额并披露计算基准,与关连人士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期限不超三年,超三年需独立财务顾问书面确认并重新履行审议程序[69] - 非豁免的持续性关连交易须按H股上市规则申报、公告及获独立股东批准,遵循年度审核规定,交易情况变化需重新遵守规定[70][71] - 公司需在协议关连交易条款后尽快公布交易,交易终止、条款重大修订或完成日期严重延误时也需尽快公布[73] - 集团向关连人士购入公司或业务,关连人士作出保证时,公司需披露保证条款修改情况及相关事宜[73] - H股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交易公告需披露交易各方、关连关系、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等资料[74][75] - 如须刊发通函,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股东发送,可申请豁免[75] - H股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交易通函需披露公告资料、各方信息、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等[76] - 公司需按H股上市规则在年报内披露财政年度内进行的关连交易[77]
康龙化成(300759) -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