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3002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金运激光金运激光(SZ:300220)2025-10-28 20:4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1]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 自行召集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中小投资者为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4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9] -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1] - 规则修改情形包括法律等文件修改后抵触及股东会决议修改[51][52]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定修订稿,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2]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3]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