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30022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接待管理 - 特定对象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等[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特定对象来访[17] - 特定对象来访原则上需预约登记[23] 合规要求 - 实际控制人发言不得超已披露信息范围[22] - 开展接待前发合规提示函并要求签署承诺文件[16]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3] 流程规范 - 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来访人员身份[25] - 审阅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25] - 建立接待来访登记记录表并形成会议记录[25] 信息披露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8] - 股东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8] - 来访接待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披露[28] 监控与责任 - 董事会办公室每两日监控媒体报道等材料[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28] - 违规造成损害应担责,违法追究法律责任[3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2] - 未尽事宜按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办理[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