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3002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需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3][14]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到公司与事务所签约等多环节[18][19]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4][17]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1] 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披露相关信息[1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服务期限 - 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22]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22] 信息安全 - 公司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责任[23]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了解原因、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并发表审核意见[2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26] - 公司拟改聘时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2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8] 不再选聘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六种严重行为时,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