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30022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7] 对外投资类型 - 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11] 投资决策流程 - 经过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4] 部门职责 - 总经理统筹投资项目会前审议及审批权限内投资[13]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13]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并报告[13] - 投资部门保管投资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监督管理 - 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19] 转让投资 - 转让需合理拟定价格,必要时委托评估[21] 责任追究 - 未按程序报批等致投资损失立案调查[28] - 委派出人员失当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9] 制度其他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1]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等执行[31]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制度信息 - 制定主体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34] - 制定时间为二○二五年十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