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30098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公司审计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