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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医疗(3009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红医疗中红医疗(SZ:300981)2025-10-28 20:44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