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037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21:0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领导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8] - 负责检讨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等工作[8] 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9]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七日通知[17] 审计委员会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0] 审计委员会档案与细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 细则依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1] - 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