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037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成员人数为单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6]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经多道程序[9] 会议组织 - 人力资源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编写会议文件,证券事务部提交审核后召集会议[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0] 异议处理 - 超半数董事会成员对报告、决议有异议,可书面反馈[10] 通知方式 - 书面(含电子邮件、传真),临时会议可用电话,电话通知需书面记录,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1]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通过[14] 会议主持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持[11] 通知内容 - 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议题、联系人及方式、日期,并附完整议案[11] 会议形式 - 可采用现场、传真、视频、可视电话、电话等形式[11] 表决规则 -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3]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5] 细则修订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