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01385) - 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3 - 5名董事,1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 委员可由董事长等提名[9] 选举罢免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 任期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9] - 例会每年至少1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7] 会议要求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可豁免通知时限[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