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晨鸣(000488)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批准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1] 活动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活动[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3] - 拟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可举行投资者说明会[3] 信息披露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4]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5]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存在问题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立即报告并公告[6]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6] - 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6] 登记制度 - 接待和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