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000557) - 独立董事制度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 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 11 名组成人员中,至少包括 4 名独立 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 1/3 以上。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职称或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