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0005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 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有至少 1 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