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002483)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范围 - 适用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4] 信息披露时间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和审计报告[9] - 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三表[9] - 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季度三表[9] - 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披露[13]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等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15] 信息披露事项 - 超净资产10%以上亏损或损失需披露[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变动需披露[12] - 对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事项需披露[1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22] - 董秘记录保管董事、高管履职情况[32] 信息披露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职[2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董事长审议,董秘披露[19] - 重大事件由董事报告,董事长敦促董秘披露[19]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0] 内部控制 - 董事会负责内控,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运行[31]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2] 违规处理 - 失职违规受批评、警告,严重可解聘追责[34] 制度修订 - 交易商协会有新制度,本制度相应修订[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