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30087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大叶股份大叶股份(SZ:300879)2025-10-29 16:19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批[19] 关联交易累计与预计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2]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23]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4] - 关联交易表决投票,推举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结果[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起,视作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效补充[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