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3008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大叶股份大叶股份(SZ:300879)2025-10-29 16:19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