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3008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债务违约或大额赔偿超1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单次超100万元重大亏损或损失属重大信息[8] - 连续十二个月涉案金额累计超1000万元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诉讼、仲裁属重大信息[8] 报告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及时报告[11]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3] 相关人员职责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等[4]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对外发布[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