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3008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4][7]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 - 评价要素含质量管理等,质量权重不低于40%,费用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评价 - 以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9]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等三种情况应改聘[12] 审核意见 - 审计委员会调查后形成书面审核意见[9] - 续聘时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1]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