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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联盛化学联盛化学(SZ:301212)2025-10-29 15:5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及所属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 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 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 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 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