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同时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 情形除外。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