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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联盛化学联盛化学(SZ:301212)2025-10-29 15:5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 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 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