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文件编号:SUC/DM-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 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