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3]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门为职能部门[7] - 证券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工作[8] 沟通与披露要求 - 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1][14] - 应披露信息在指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防止泄露重大信息[12][15] 活动与档案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22]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2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可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9]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投资者说明会,否则公开原因[20]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后召开业绩说明会[20][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信息,回复保证公平性[22] - 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3] - 董事会秘书审核互动易发布或回复信息[25] 投资者权益保障 - 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及保护机构维护权益活动[25] - 投资者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积极配合[25]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25] 其他规定 - 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5] - 活动中不得违规,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