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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海顺新材海顺新材(SZ:300501)2025-10-29 16:1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