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5]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2] 履职相关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30]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5] 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部分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2] 辞职与补选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4] - 因辞职致比例不达标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其他 - 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2]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指定专人协助履职[28]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9]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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