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 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 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