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 聘任与解聘 - 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11] - 解聘需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并公告[12] 其他规定 - 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1]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13]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制度由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