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30112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设置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专业会计人员[5]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聘请内部审计负责人一名[5] - 依据规模等配置,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5]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 对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内控和财务收支检查评估[9] 内部审计流程 - 实施正式审计前三日下达审计通知书[14] - 被审计单位五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14] - 被审计单位五日内对意见决定提异议,内审十日处理[15] 其他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5] - 对成绩显著内审人员予以表彰[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