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3011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 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 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销人员、 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等;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持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