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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SH:600261)2025-10-29 16:2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 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 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