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3015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固高科技固高科技(SZ:301510)2025-10-29 16:34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固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股东会 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时,每 一股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分散投票。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会仅选举一 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本 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