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3015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固高科技固高科技(SZ:301510)2025-10-29 16:3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担保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重大资产与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0] 股东权利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召集股东持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公告并说明原因[26] 投票与决议相关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等需经过公证[30]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相关信息[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33]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在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3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3]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总数[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多项内容[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43]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45]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5]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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