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同步制订、修订或废止28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 股本与股份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16,736,158股,均为普通股[9]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收购本公司股份按不同情形有相应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1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 股东对公司合并等决议持异议可要求收购股份[11] 会议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有金额标准[14]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规定[15][16] - 股东大会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需相应表决权比例[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成员四分之三以上应为中国公民[24]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金额内的资产抵押等事项[2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27] 独立董事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和评估独立性[2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议事有程序规定[30] 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时报送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有范围和条件限制[31]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3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7]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8] - 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9]
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