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3015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固高科技固高科技(SZ:301510)2025-10-29 16:55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21]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21] 风险处理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措施[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24]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24] 责任规定 - 参与担保事宜部门和责任人有责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24]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