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审批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同一个项目及累计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范围内,总经理经授权可行使投资决策权,当年度经总经理决策的所有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不得超2000万;超1000万且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标准的,总经理审批后由董事长最终审批[11] 审批标准适用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等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审批规定[9]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审批规定[10] - 交易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适用审批规定[12] -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审批规定[12] 关联交易与流程 - 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按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3]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阶段[15] 投后管理与处置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要做好投后管理,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16] - 公司可在六种情况下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19] - 公司可根据情况批准对外投资项目处置方案,批准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1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同样遵循[2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办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事宜[22]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及日常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2] 制度相关 - 本规则中“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25]
固高科技(3015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