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5-10-29 16:56

信息报送制度 - 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等主体[5] - 证券事务部统一管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6] - 对外报送资料需经多层审批并由证券事务部备案[8] 信息责任与保管 - 经办人等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程序合规性负责[8] - 报送信息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对方签署承诺函[8] - 资料原件交证券事务部保管10年[11] 信息披露与提供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提前报送资料,特殊情况需批准[11] - 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核实报备[14]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17][18] 接收方责任 - 接收方控制使用和知情人范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 违规使用致损失公司将追责,公司登记接收方知悉人员[24][25] - 接收方作出控制范围、遵守义务、承担责任等承诺[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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