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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 - 授权管理制度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5-10-29 16:5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行效 率,有效控制公司的投资及财务决算风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 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 (一)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三)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 公司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 的以及董事会权限以上的职权。股东会就专门事项通过决议对董事会授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