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5-10-29 16:56

制度制定与目的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6] 工作原则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工作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基本原则[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3]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一对一沟通等[16] 人员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负责人和中心具体负责[21] - 从事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22] - 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26] 制度与报酬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31]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现金支付报酬[31][33] 信息披露规范 - 开展活动不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资料平等提供[33] - 避免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报告,委托需注明[33] - 避免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报告,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33] - 避免以媒体采访等形式披露重大未公开信息[34] 其他事项 - 区分宣传资料和媒体客观报道,宣传资料需说明[34]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网站设专栏并及时答复问题[34] - 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3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9][40]

昊志机电(3005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Reportify